问题 | 假释一般多长时间能办理完 |
释义 | 法律分析:假释,如果通过审核,一切手续正常的话,假释一般两个月之内会办理完成。假释的法定程序是: 一、由执行强制劳动改造的监狱向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提出假释建议书,并复以下材料: 1、罪犯评审鉴定表; 2、罪犯奖惩表; 3、终审法院判决书和裁定书; 4、历年减刑裁定书复印件; 5、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具体材料; 6、未成年或者老残(自伤自残除外)的材料。对无期徒刑假释建议书应当先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局同意后再提出假释建议。 二、监狱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收到监狱的假释建议书后审查其材料是否齐全、手续是否齐备、程序是否合法; 三、人民法院在审查案件材料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罪犯裁定予以假释。假释由裁定宣告之日起计算,考验期为执行完毕的刑期,考验期内一般不予减刑,被判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假释之日起执行。 四、强奸罪假释是否要谅解书 假释是否需要谅解书,相关法规并没有明确的规定。 1、即使不许要谅解书,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减刑、假释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要求,执行机关提请假释的,应当附有社区矫正机构关于罪犯假释后对所居住社区影响的调查评估报告; 2、评估报告的作用是以确保假释罪犯的顺利交接,防止脱管、漏管,保证社区矫正工作的顺利开展。 一)、符合以下条件即可假释: 1、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三年以上; 2、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 3、确有悔改表现; 4、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 二)、人民法院受理减刑、假释案件,应当审查执行机关应该移送的材料有: 1、减刑或者假释建议书; 2、终审法院的裁判文书、执行通知书、历次减刑裁定书的复制件; 3、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重大立功表现的具体事实的书面证明材料; 4、罪犯评审鉴定表、奖惩审批表等; 5、其他根据案件的审理需要移送的材料。 五、监狱办假释的程序是什么 1、假释的程序与减刑的程序基本一样,即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服刑人监狱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审核裁定。 2、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在受理执行机关提交的案件后,应当组成合议庭来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假释。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假释。 3、假释裁定书由审理案件法庭的庭长或主管院长审核签发,可以由法院直接宣告,也可以委托执行机关代为宣告。 4、法院应当将假释裁定书附本同时送达原判法院和服刑人所在劳改单位的检察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狱法》第三十三条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应当按期假释并发给假释证明书。对被假释的罪犯,依法实行社区矫正,由社区矫正机构负责执行。被假释的罪犯,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关于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社区矫正机构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撤销假释的建议,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撤销假释建议书之日起一个月内予以审核裁定。人民法院裁定撤销假释的,由公安机关将罪犯送交监狱收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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