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起诉开庭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
释义 | 根据您提供的材料,起诉状需由原告签名,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双方当事人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需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证明文件。此外,起诉证据材料、授权委托书和起诉费证明也是必需的。 法律分析 材料:1.起诉状,由原告签名,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2.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证明,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一份。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单位代码证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复印件证明文件。3.起诉证据材料。4.授权委托书。5.起诉费证明。 拓展延伸 开庭前的必备材料清单 开庭前的必备材料清单通常包括以下内容: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及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起诉状和答辩状、相关证据材料(如合同、凭证、证人证言等)、法律依据和法规文件、法院传票和开庭通知、律师代理委托书(如果有律师代理)、相关费用的收据和凭证、法院调解书(如果有调解过程)、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专利证书、商标注册证等)。准备这些材料可以确保您在开庭时能够充分表达自己的诉讼主张,并为法院提供必要的证据和法律依据。请根据具体案件的特点和法院的要求,逐一准备这些材料,以确保开庭顺利进行。 结语 合理准备开庭前的材料至关重要。原告和被告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起诉状和答辩状、相关证据材料、法律依据和法规文件、法院传票和开庭通知、律师代理委托书(如适用)、费用收据和凭证、法院调解书(如有调解过程)、其他相关证明文件等,都是确保您能够充分表达诉讼主张、提供必要证据和法律依据的关键。根据具体案件和法院要求,逐一准备这些材料,确保开庭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八条 法庭调查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当事人陈述; (二)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 (三)出示书证、物证、视听资料和电子数据; (四)宣读鉴定意见; (五)宣读勘验笔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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