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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法律上如何确定哪些遗产是不可继承的?
释义
    遗产继承不包括人身权、公民债务、国有资源使用权、承包经营权和宅基地使用权。继承人应和睦团结,协商解决遗产分割问题,如无法协商可调解或提起诉讼。下列遗产无法继承:
    1、被继承人的人身权,例如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2、与公民人身有关的债权和债务;
    3、国有资源使用权,例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和空间等;
    4、承包经营权;
    5、宅基地使用权。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规定,继承人应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继承人应协商确定遗产分割的时间、方法和份额;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
    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该内容由 付跃翔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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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7 20:12: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