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问题 | 杭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新政策 |
| 释义 | 法律分析: 杭州独生子女父母退休新政策: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持独生子女证工作人员,退休时每月加发百分之五的养老金或退休金;独生子女死亡或者无子女的,退休时每月加发百分之十的养老金或退休金;其他。《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二条 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在办理退休手续后,可以按照其退休前月工资的百分之五每月增发退休金,也可以由所在单位给予一次性奖励或者为其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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