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签订后如何处理违约情况? |
释义 | 劳动合同签毁约需承担违约责任,但可避免责任的情况包括:合同无效、达到解除条件、附条件未达成、双方协商解除。签订劳动合同前,劳动者有知情权,用人单位应如实说明;合同文本应公平且不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合同应用中文书写,一式两份。 法律分析 一、劳动合同当天签了毁约怎么办? 签劳动合同后违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合同签订双方自愿且平等的条件下签订的合同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合法的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若中途毁约,需要承担合同中约定的违约责任。在实践中,双方签订的合同如果存在以下条件,可以避免违约责任的承担: 1、合同是否无效,无效的合同自始无效,想要解除合同的当事人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2、是否达到法定或约定的解除条件,如果达到,双方可自行解除合同,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3、附条件/期限生效的合同,自条件/期限成就时生效,在未达到生效条件时,合同不生效,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签订的双方协商解除合同,此时任何一方也不需承担违约责任。 二、如何签订劳动合同? (1)订立前的知情权 劳动者在订立劳动合同前,有权了解用人单位相关的规章制度、劳动条件、劳动报酬等情况,用人单位应当如实说明。用人单位在招用劳动者时,有权了解劳动者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和工作经历等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2)劳动合同的文本与文字 劳动合同文本可以由用人单位提供,也可以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共同拟订。由用人单位提供的合同文本,应当遵循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劳动合同应当用中文书写,也可以同时用外文书写,双方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同时用中、外文书写的劳动合同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中文劳动合同文本为准。劳动合同一式两份,当事人各执一份。 (3)劳动合同的生效日期 劳动合同自双方当事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当事人对生效的期限或者条件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劳动合同签了一天的是可以毁约的,订立劳动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和员工都有知情权,单位要向员工介绍自己单位的情况,说明员工的工作时间和工作地点;劳动者要向用人单位介绍自己的工作经历,职业规划。订立劳动合同时,要采用书面文件的形式,合同文本要准备两份。 结语 签订劳动合同后违约需承担法律责任,但在一些特定条件下可以避免违约责任的承担。劳动合同的签订应遵循知情权原则,用人单位应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劳动者也应如实提供个人信息。劳动合同应以书面形式准备,一式两份。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可根据约定确定生效日期。签订劳动合同前的充分了解和合同的规范操作,有助于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五条 【违约金】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二条 【服务期】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服务期的,不影响按照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提高劳动者在服务期期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五条 【未依法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等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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