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如果当事人认为需要律师的帮助的,则在劳动仲裁中可以请律师;如果认为本人可以独立地参与仲裁,维护自身的权益的,则可以不请律师,是否委托律师参与仲裁可由当事人自行决定。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委托他人参加仲裁活动,应当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有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五条 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仲裁活动;无法定代理人的,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为其指定代理人。劳动者死亡的,由其近亲属或者代理人参加仲裁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