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债权质押应包括以下内容:1.主债权范围包括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包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2.出质合同债权有拘束力,出质人和债务人不能侵害。3.出质人不能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合同债权质押的法律效力应包括以下内容: 1、被担保的主债权的效力范围,包括除债权本金外的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质物保管费用和实现质权的费用等。 2、出质合同债权的拘束力,出质人和债务人不得实施侵害出质债权的行为。 3、各方当事人的效力,出质人不得取得、转让、免除或放弃出质债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二十五条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出质人,债权人为质权人,交付的动产为质押财产。
该内容由 张家齐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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