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家庭暴力责任分担 |
释义 | 家暴责任及离婚判决:家暴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根据《反家庭暴力法》,加害人可受治安管理处罚或刑事判罚。根据《民法典》,受害方可请求离婚损害赔偿。离婚诉讼需调解,若调解无效,可判决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同居、家暴、虐待、赌博、吸毒、感情不和分居满2年等。若一方被宣告失踪或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再次分居满1年,可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法律分析 一、家暴的责任有哪些 1、家暴的责任有: (1)民事责任,要对受害者一方进行离婚损害赔偿; (2)行政责任,如果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3)刑事责任,如果实施家庭暴力人的施暴的行为构成犯罪,由人民法院判处刑罚。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第三十三条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二、家暴起诉离婚能判离吗 1、调解无效的会判决离婚。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结语 家暴的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将受到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将受到刑事追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受害方可以请求离婚损害赔偿,如果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对于家暴起诉离婚,根据《民法典》,如果调解无效,法院将准予离婚,调解无效的情形包括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章家庭暴力的预防第十二条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当以文明的方式进行家庭教育,依法履行监护和教育职责,不得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十七条公安机关应当将告诫书送交加害人、受害人,并通知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公安派出所应当对收到告诫书的加害人、受害人进行查访,监督加害人不再实施家庭暴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三章家庭暴力的处置第十四条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者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当对报案人的信息予以保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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