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如果夫妻双方没有对财产进行约定,那么,婚内的财产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夫妻的婚姻关系期间,如果是因为一方的过错而导致离婚的,那么应该平分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并没有明确规定过错方要少分或不分财产,但是无过错方却可以向过错方要求赔偿。此外法律也没有禁止其中一方自愿放弃夫妻共同财产的份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一方侵害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