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延期交房怎么认定,有什么后果 |
释义 | 根据我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中的标的物所有权自交付时转移,而房屋所有权的取得应以房产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构成延期的,应该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 一、商品房买卖是不是要式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属于要式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作为一种特殊的买卖合同,它是指出卖人将房屋交付并转移所有权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房屋买卖合同的法律特征既有买卖合同的一般特征,也有其自身固有的特征。这主要表现为: (一)出卖人将所出卖的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买受人,买受人支付相应的价款; (二)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合同; (三)房屋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不动产,其所有权转移必须办理登记手续; (四)房屋买卖合同属于法律规定的要式法律行为。 房屋买卖合同是一方转移房屋所有权于另一方,另一方支付价款的合同。转移所有权的一方为出卖人或卖方,支付价款而取得所有权的一方为买受人或者买方。 二、拆迁分配的房子多久能拿房产证 交房后三个月内可办理房产证。开发商和被拆迁人可以在拆迁合同中约定开发商为被拆迁户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及其期限,合同约定的,按合同约定办理;如果合同没有约定,拆迁人,开发商必须在房屋交付后交付房屋,90日内将房屋所有权证登记资料交房屋所有权登记主管部门备案,具备办理产权证的条件。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前,按照项目委托具有房地产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测绘结果报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用于房屋所有权登记。 三、房产证超时没办理怎么办 在合同明确约定了办理房产证的期限的情形下,且属于卖方的原因导致房产证超时没办理,作为买方可以要求卖方根据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五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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