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无约定则属于共同财产;双方父母全款买房,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有协议按协议分割,无则按父母出资比例分割;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需分割,未支付首付款需补偿;父母全款买房,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分析 1、双方使用共同财产购买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没有约定。 2、婚后双方父母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如果双方有协议,则按照协议分割,如果没有协议,则按照双方父母出资比例分割。 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首付,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房屋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父母出的首付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予。离婚时,房产分割为各一半,但没有支付首付款的一方需要向另一方赔偿首付款。 4、婚后由一方父母全款购买房屋,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一般认定为父母对子女的赠与,属于一方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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