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官在受理起诉离婚的案件,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的,应当在七日内裁定不予受理。离婚案件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第一百四十九条和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