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电动车撞了赔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范围内予以赔偿。规定如下: 1、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相当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赔偿责任; 2、机动车一方对超过限额的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3、但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1)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事故负全部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 (2)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40%的赔偿责任; (3)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事故负有同等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60%的赔偿责任; (4)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对事故负有次要责任的,机动车一方承担80%的赔偿责任; (5)机动车停放时,临时停车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一方对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道路交通事故不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五十三条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其他车辆和行人应当让行。 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非执行紧急任务时,不得使用警报器、标志灯具,不享有前款规定的道路优先通行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