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根据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参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学习,连续学习满五分钟的,计入累计学习时间,三日内累计学习满三十分钟为一次。学习时间达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可以申请参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网上考试。考试合格一次减免1分;考试未通过的可以在二十四小时内补考,补考以二次为限,一个记分周期内减免几份最高可达6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