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债权的职能具体是什么 |
释义 | 合同债权的职能: 1.请求履行的权利。指债权人有权请求债务人依据法律和合同规定,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如请求债务人依据合同的规定交付财产提供劳务等。 2.接受履行的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时请求法院强制债务人履行。 3.请求保护债权。 4.处分权能。即债权人处分债权的权利。如债务免除、债务抵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