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试用期内怀孕被解雇,是否有补偿? |
释义 | 试用期怀孕被辞退,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劳动者有权要求赔偿。赔偿金计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进行,用人单位不得降低工资或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分析 劳动者在试用期怀孕被辞退,如果用人单位属于违法辞退的,没有补偿,但是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其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来进行计算。试用期怀孕被辞退有补偿吗的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而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试用期内怀孕被解雇,是否构成性别歧视?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内怀孕被解雇是否构成性别歧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首先,性别歧视是指对待男性和女性员工的不平等对待。如果试用期内的怀孕被解雇仅仅因为员工的性别,而不考虑其工作表现和能力,那么可以认定为性别歧视。然而,如果解雇是基于员工在试用期内的工作表现或其他合理的非性别因素,而非仅仅因为怀孕,那么则不构成性别歧视。因此,需要具体分析该解雇行为是否违反了平等就业原则,是否存在性别歧视的成分。建议受到此类情况影响的员工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自己的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解雇怀孕的劳动者属于违法行为。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赔偿金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计算。然而,是否构成性别歧视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如工作表现和能力等。建议受影响的员工寻求法律咨询,以了解个人权益和可行的解决方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二条 【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五章 特别规定 第二节 劳务派遣 第六十五条 【劳务派遣中解除劳动合同】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被派遣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的,用工单位可以将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劳务派遣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二章 劳动合同的订立 第二十一条 【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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