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撞自家人保险赔不赔及其依据是什么 保险车辆造成本条列举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毁,不论在法律上是否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赔偿责任,均不属于本保险的责任,保险人概不负责。本条必须掌握这样一个原则: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款,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 其实以“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款”作为一条原则,作为拒赔车辆撞了自家人的理由,并不能成立,因为机动车辆第三者责任险保障的主要还是车主,也就是被保险人,往往也是肇事者。根据保监会的通颁条款中对第三者责任险的定义:“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格驾驶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赔偿金额,保险人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予赔偿……” 但这个“家庭成员”是仅指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还是仅指驾驶员的家庭成员,或者兼而有之?现在问题来了,如果仅指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则咨就应该理赔;但是,按照保监会的解释“肇事者本身不能获得赔款,即保险人付给受害方的赔款,最终不能落到被保险人手中。”如果理赔了案件一,从道理上来讲驾驶员就是肇事者,如果保险公司是赔给被保险人的,按此解释都不该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