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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租房安置房能过户吗?
释义
    部分地区为公租房满足条件可以购买,但不能过户。1、公租房产权归政府机关,是不可以过户的。公租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租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所以说,公租房的产权归政府机构所有,是不可以过户的。2、居住公租房的人员只有使用权,公租房没有产权。公租房仅能办理承租人变更,在办理承租人变更的时候,需要经过产权人同意。3、购买的公租房,只能居住,可以继承,但是不能上市进行交易。尽管您通过购买公租房成了有产者,但是您如果要出手卖的话,这套房子只能卖给政府。所以说,公租房只有居住权,并不享有过户的权利。
    一、公租房多久能申请下来
    公租房申请后一般能够批复成功的时间规定是:初审-复核-公示,一般都在30个工作日左右(个别行政审批流程简化优化比较好的地区20个工作日左右)。实际操作上因为有系统操作和纸质档案,审批周期大概是2-3个月。申请人应年满18周岁,在主城区有稳定工作和收入来源,并且具有租金支付能力。
    公租房申请的相关步骤:
    1、受理。对申请材料齐全的,申请点应予以受理,并出具受理凭证。
    2、初审。自申请点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初审机构完成初审,提出初审意见。初审合格的提交市公租房管理局复审;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复审。市公租房管理局自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7个工作日提出复审意见。合格的进行公示;不合格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公示。复审合格的申请人将在市公租房信息网上进行公示,内容包括收入、住房等相关情况,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市公共租赁房管理局接受实名举报,并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经核查异议成立的,应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5、轮候。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进入申请人轮候库,申请人可在公租房信息网或申请点查询。轮候期间,申请人工作、收入、住房及家庭人数等情况发生变化,应主动和及时向原申请点如实提交书面材料,重新审核资格。
    公共租赁住房是指由国家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各种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居住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用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包括一些退休老人及残疾人。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工作的群体。
    综上所述,对于公租房也是城市中为了解决打工人群的政策,解决收入不高,租房房租困难的人群,对于公租房的申请一般需要大致五个步骤,对于申请递交了材料进行审核后前后大概都需要两到三个月的时间才能成功。
    二、公租房承租人有权起诉——征收例外情形
    关于公租房,根据我国目前的实际情况,我国的公租房分为直管公房与自管公房。直管公房是指: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享有所有权的或直接经营管理的房屋。自管公房是指: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投资兴建、自行管理的房屋。为何公租房承租人与房屋征收行为具有利害关系有权起诉?
    1、主体的特定性。
    作为公租房的出租方是特定的,只能是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国有企业等机关或单位。
    2、行为的限制性。
    因公租房的所有权人都具有一定的国家与公益性质,外加公租房本身就具有一定的福利性与身份性,故根据诚信原则公租房的承租人不可随意变更或终止出租行为。
    3、权利的特殊性。
    公有住房承租权属于具有物权特性的特殊债权。公租房承租人一般无需经出租人同意即可依据自由意志直接支配房屋,且具有排他性,能够对抗第三人。但是承租权依据租赁合同。故公有住房承租权属于具有物权特性的特殊债权。
    4、地位上的特殊性
    由于我国绝大多数公有住房是属于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因此公有住房的承租人实际上是计划经济时代福利分房的承受人,享有长期缴纳低房租居住该房屋并排他使用的权利。因此说,公有住房承租人的经济地位是无限接近于房屋的所有权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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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20:0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