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拆迁公租房,对承租人的安置方式有: 1、公房承租人按照房改政策购买承租房屋,以被拆迁人身份获得补偿; 2、被拆迁人以异地安置公房承租人的方式,与公房承租人解除原来的租赁关系(实物补偿); 3、被拆迁人以协议方式收购公房承租人的公房使用权(货币补偿)。 现实生活中,比较常见的是第一和第三种方式。现就第三种即货币补偿方式加以分析。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