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股份转让应当缴纳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其中印花税是合同的双方都需要缴纳的。应纳税金额就是股权转让协议的金额。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二条本法所称应税凭证,是指本法所附《印花税税目税率表》列明的合同、产权转移书据和营业账簿。第五条印花税的计税依据如下:(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为合同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为产权转移书据所列的金额,不包括列明的增值税税款;(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为账簿记载的实收资本(股本)、资本公积合计金额;(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为成交金额。第六条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的,印花税的计税依据按照实际结算的金额确定。计税依据按照前款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按照书立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