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业主按规定交纳了物业管理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物业公司就应当及时对业主建筑物共有部分包括楼顶、外墙、供排水设施进行检修。如果物业未尽维修、养护、管理之责,对损害的发生就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对于台风等重大自然灾害,国家没有法律规定,不是国家义务,但考虑民生,有时受灾也补偿.对于自然灾害,国家颁发了救助条例。 因台风放假要补班吗 劳动法没有这方面的专门规定,但事实上是要补班的,公司做法符合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若劳动者没有提供正常劳动,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物业没有尽到责任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根据法律规定,物业不负责任不可以不交物业费 ,交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 在遇到物业公司不负责任这类问题时,可以选择理性的维权方式,如向小区业主委员会反映,通过协商沟通的方式来解决,但不能以物业不负责任为由拒缴物业费。 物业不负责任可以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中的规定向所在地的人民政府或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注意收集物业不负责任的证据。 1、投诉到业主委员会,将物业不作为的行为记录好,以便由委员会成员敦促物业及时解决业主的问题,如果多次投诉物业无效,则可以由业主委员会走流程更换物业公司。 2、投诉到街道房管科或政府小区办,房管局物业科等部门,由于业主委员会成立时间周期相对较长,有些新楼盘小区的未及时成立,所以需要向相关部门投诉,以便敦促物业给业主解决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的一般义务】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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