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产继承分割要遵循哪些原则 |
释义 | 被继承人留有遗嘱的,需要遵循下列原则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1、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2、物尽其用; 3、遗嘱继承优先于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一、未出生的婴儿是否有继承权 胎儿未出生的也是合法的继承人依法享有遗产继承权,遗产分割时要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条件有被继承人死亡留有遗产需要继承;继承人有继承权。 二、什么是代位继承呢 代位继承又称间接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应由被继承人子女继承的遗产份额,由其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如下: (1)代位继承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没有死亡或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不发生代位继承。 (2)被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在我国,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包括在内。被继承人的配偶、父母、兄弟姐妹都不适用于该范围。 (3)代位继承人必须是被继承人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并且不受辈分限制。 (4)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被代位继承人必须具有继承权。 (6)代位继承只适用法定继承,是对法定继承的补充。遗嘱继承不适用代位继承。遗嘱继承人先于遗嘱人死亡的,遗嘱所指定给予该遗嘱继承人的遗产,按法定继承办理。 三、人去世后财产应该怎样处理 1、人去世后,对于财产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 2、两者都没有的按照法定继承顺序分配财产: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1)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发生代位继承的前提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或是兄弟姐妹没有丧失继承权。 (2)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3)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五十五条 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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