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主要分为政府主管部分的 行政处罚 和 刑法 规定的刑事处罚。 其中行政处罚:主要是针对事故责任企业和责任人的罚款,例如事故发生单位对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100万元到500万元不等罚款;事故发生单位对特别重大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处500万元到2000万元不等罚款。 刑事处罚部分如果是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重大责任事故罪 ,处3年以下 有期徒刑 或 拘役 。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如果是安全生产设施或者安全生产条件不符合国家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构成 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7年有期徒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四条 之一 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具有导致重大伤亡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现实危险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关闭、破坏直接关系生产安全的监控、报警、防护、救生设备、设施,或者篡改、隐瞒其相关数据、信息的; (二)因存在重大事故隐患被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场所或者立即采取排除危险的整改措施,而拒不执行的; (三)涉及安全生产的事项未经依法批准或者许可,擅自从事矿山开采、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以及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等高度危险的生产作业活动的,情节严重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