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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上海港澳通行证签注办理地址 法律问题
释义
    法律分析:
    一、逗留签注、探亲签注、旅游签注:
    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上海市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在分局申请单独签注的,只能在该分局领证或快递领证。
    3、军人须在市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二、商务签注
    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各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三、其他签注
    1、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
    2、自贸区分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浦东新区出入境管理办公室。
    注:华侨及军人必须在市局(浦东新区民生路1500号)办理。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六条 内地公民因私事前往香港、澳门,须向户口所在地的市、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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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13:08: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