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1级工伤鉴定赔多少钱 |
释义 | 工伤职工一级伤残享有多项待遇,包括治疗费用、伙食补助、医疗器械费用等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不变;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伤残津贴直至退休;退休后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发放生活护理费。未参保单位应支付所有费用。 法律分析 一级工伤享有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并按本人工资90%按月发给伤残津贴直至退休,按护理级别发给生活护理费直至去世。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一级伤残的,享有以下待遇: 1、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2、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所在省市规定的标准支付住院伙食补助费; 3、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安装医疗器械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规定标准支付; 4、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5、住院期间生活不能自理阶段护理由用人单位负责; 6、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27个月本人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7、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劳动能力鉴定费; 8、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本人工资90%支付伤残津贴,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标准,按月发给生活护理费。 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所有费用。 结语 工伤职工一级伤残享有多项待遇,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和生活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基金将支付治疗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以及医疗器械安装费用。在停工留薪期内,工伤职工仍可获得原工资福利待遇。住院期间无法自理时,护理费由用人单位负责。退休后,工伤职工将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若低于伤残津贴金额,工伤保险基金将予以补足。根据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确认标准,生活护理费将按月发放。若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第三十条 《工伤保险条例(2010修订)》第三十六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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