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分居期间财产,离婚后怎么分 |
释义 | 我国现行《民法典》未对夫妻分居期间的婚姻当事人各方所得财产的所有权作出规定,但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条的立法精神,夫妻分居期间各方所得归夫妻共有。这个规定有悖于公平合理原则,夫妻关系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统一,在夫妻关系中,权利的享有和义务的承担是对等的。分居期间双方互不履行义务,如将分居前的权利认定为夫妻共有,有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相违背。 一、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离婚后归谁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根据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和财产的来源等情况,具体处理时也可以有所差别。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二、分居离婚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分居离婚需要满足的条件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能确定夫妻感情已经破裂的情形。法律规定的诉讼离婚中,如果夫妻是因为感情不和分居两年,能确定夫妻感情破裂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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