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无法探视孩子怎么处理? |
释义 | 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1.通过居委会或村委协商。2.拥有探望权可向法院申请保障。离婚后未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有探望权,另一方有协助义务。探望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如有不利于子女健康的情况,法院可中止探望,消失后应恢复探望。离婚后不让看孩子的解决办法: 第一,双方可以通过居委会或村委会进行协商; 第二,若协商不成,拥有探望权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保障自己的探望权。 根据《民法典》第1086条的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当事人可以协商行使探望权的方式和时间;若协商不成,则由人民法院判决。 若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人民法院可以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 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 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