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在温州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被宣告死亡的,由利害关系人持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和相关证件向公安派出所办理注销户口手续。 二、在温州办理死亡户口注销所需要的材料 1、死亡公民的户口簿和身份证提供原件 2、死亡证明;其他证明材料提供原件 3、人民法院死亡宣告判决书适用于宣告死亡 三、不及时办理死亡户口注销的影响 死亡后不按规定及时注销户口,将造成公安机关的人口信息数据库内的无效人口信息积聚,不利于社会管理。公民死亡后,如其家人不及时办理户口注销手续,将影响到诸如保险金领取、遗产继承、银行取款之类一些事务的正常办理等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六条的规定:公民自然死亡的,应当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或者社区、村(居)委会持死亡证明、死亡公民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向死亡公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