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带什么材料 -房屋过户 |
释义 | 法律分析: 关于房产证过户都要的资料,具体规定如下:1、若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2、若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家庭户口本、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3、若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三十八条 申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一) 不动产权属证书;(二) 买卖、互换、赠与合同;(三) 继承或者受遗赠的材料;(四) 分割、合并协议;(五)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六) 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或者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七) 相关税费缴纳凭证;(八) 其他必要材料。 不动产买卖合同依法应当备案的,申请人申请登记时须提交经备案的买卖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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