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小区公共配套设施所有权如何认定 |
释义 | 一般情况下小区内公共配套设施的所有权认定为由投资方或受益方所有。被列入小区公摊面积范围的公共配套设施,其所有权归全体业主共有;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公共配套设施产权归属的或者属于国家及地方规定开发商应配套修建并明确其产权归属的,按约定执行。 一、买房时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买房时购房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 1、注意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 2、商品房价格的确定方式、总价、支付方式和支付时间; 3、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 4、办理产权登记的相关事宜; 5、质量标准承诺; 6、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 7、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8、区域差异的处理; 9、解决争议的方法; 10、违约责任等。 根据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二、签订购房合同需要注意哪些内容? 商品房买卖合同中除了应具备以下主要内容外,其他都不需要出现在合同中:(一)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商品房基本情况。(三)商品房的销售方式。(四)商品房价款的确立方式及总价款、计款方式、付款时间。(五)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六)装饰设备标准承诺。(七)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风、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八)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九)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十)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十一)解决争议的方法;(十二)违约责任。(十三)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三、买房口头约定有效吗? 当事人口头约定的房屋买卖一般认定为无效。房屋买卖应当订立书面的买卖合同并写明双方和房屋的基本信息;房屋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与违约责任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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