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农民公寓写了赠与协议未更名可以要回吗 |
释义 | 一、农民公寓写了赠与协议未更名可以要回吗 可以要回 农村房屋赠与别人又要回可以吗农村房屋赠与别人可以要回,如果还未转移房屋所有权或者存在法定撤销事由的,可以要回。赠与合同中的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受赠人有法定情形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撤销赠与后,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农村房屋赠与别人又要回可以吗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二、什么是任意撤销 赠与的任意撤销,是指赠与合同成立后,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思不再为赠与行为。 法律规定赠与的任意撤销,源于赠与是无偿行为。即便赠与合同已经成立,也还可以允许赠与人因自身的某种事由撤销赠与,这也是赠与合同与其他有偿合同的显著区别。 尤其是有的赠与合同的订立,是因一时情感因素而欠考虑,如果绝对不允许赠与人撤销,则对赠与人太过苛刻,也有失公允。 当然,对于任意性不加限制,则等同于赠与合同无任何约束力,既对受赠人不公平,也违背诚实信用原则,对社会道德也是一种冲击。 三、什么样的情况下不允许任意撤销赠与 因此对赠与的撤销应当有所限制,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 (一)赠与的财产已转移其权利的 如果赠与的财产一部分已交付并已转移其权利,任意撤销赠与仅限于未交付并未转移其权利的部分,以维护赠与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关系的稳定。 (二)赠与合同订立后经公证的 赠与合同订立后,当事人交由公证部门公证,表明其赠与意愿的表达已十分慎重,因此,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 (三)具有社会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 具有社会公益性质的赠与,主要是指为了救灾、扶贫、助学等目的或为了资助公共设施建设、环境保护等公共事业所为的赠与。此类赠与的公益性质,决定了赠与人不得任意撤销赠与。 履行道德义务的赠与,由于当事人之间有着道义上的因素,如果允许赠与人任意撤销,则与道义不符。 因此,此两类的赠与也不得由赠与人任意撤销。不论当事人以何种形式订立,不论是否经过公证,也不问赠与的财产是否已转移其权利,赠与人均不得任意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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