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行政机关有哪些部门 我国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两级。中央行政机关有国务院、国务院组成部门(包括各部、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和审计署)、国务院直属机构(如海关、税务、工商、环保总局等)等组成。 地方行政机关包括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如民政局,劳保局,卫生局,审计局等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直属机构和特设机构(如工商,质量监督,环保,药监局等)、以及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包括区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 公安局的地位比较特殊,既是一级行政机关,又是司法机关,根据其行使的具体职能确定。 二、行政机关资格的获到,应具有下列要求: (1)其成立获法定机关准许; (2)已由组织法确定了职责权限; (3)有法定行政编制并按编制配备了人员; (4)有独立的行政经费; (5)有办公地点和必要的办公要求; (6)通过公开的方式宣告成立。 行政机关要得到行政执法权,还必须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具体限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