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北京医疗损害的责任承担主体是谁 |
释义 | 医疗事故责任鉴定划分如下:(1) 完全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2) 主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3) 次要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4) 轻微责任:指医疗事故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十八条 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该内容由 陈亚楠律师 和 点行律询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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