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以举行行政复议听证? |
释义 | 律师分析: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举行行政复议听证:1、案件事实问题虽然争议不大,但是案件有重大影响的;2、案件事实问题存在重大争议的;3、涉及敏感的法律政策问题,社会普遍比较关注的;4、涉及申请人人数众多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四十二条 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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