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日本签证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 |
释义 | 日本签证办理所需资料及流程如下: 申请流程: 1. 签证申请者确定赴日目的并拟定行程计划。 2. 登陆日本驻华使领馆官方网站,浏览有关签证申请信息和签证所需材料,下载签证申请表。 3. 选择代理机构办理签证申请,准备签证材料,缴纳签证费和签证服务费。 4. 等候签证申请审核或补充资料。 5. 领取签证。拿到签证后,应及时仔细核对签证上的各项信息是否正确,尤其是签证有效期的起止时间及停留天数是否与所申请的相符,签证上的个人信息如姓名拼写是否正确,如发现任何错误,应及时与使领馆联系。 申请材料 (1)护照(需要提交粘贴有效再入国许可的护照) (2)在留资格卡 (3)再入国相关资料确认申请书 通过该措施再次入境日本时,请注意以下几点。 再次入境日本时,除需要出示我馆发给的《确认书》之外,还需要出示出国前72小时之内,在停留国·地区的医疗机构接受新冠病毒检测、并取得使用规定格式(COVID-19检测证明格式)、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检测证明。另外,不能使用该规定格式时,可用医疗机构制作的任意其他格式(必须全部用英文记载下述记载项目)来代替。 入境日本时,需要把COVID-19检测证明的原件或者复印件与《确认书》同时出示给入境审查官。另外,出境时各航空公司也可能要求乘客出示COVID-19检测证明。 在护照上粘贴的再入国许可有效期间内(「视同再入国许可」的情况下,最后一次出境日起一年以内且在留卡在有效期间内)入境日本。再次入境日本前请提前确认好个人的再入国许可是否在有效期间内。 从日本离境之前,需要向出入国在留管理厅申领《受理书》,已经申领到《受理书》的人员,不属于该措施对象,无需在我馆申请《确认书》。另外,如果没有申领《受理书》就出境日本的人员,原则上没有特殊情况,拒绝其再次入境日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签证条例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签证是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出、入、通过中国国境的许可证明。 签证分为:外交签证、公务签证和普通签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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