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工厂上班算工伤的情形: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一、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二、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1、工伤认定申请表; 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具体提交的材料根据各地市工伤认定部门要求提供。 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有关规定,非法用工单位的工伤人员依据本法向其本人给予一次性赔偿。 1、一次性赔偿的范围: 治疗期间的费用 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后经劳动能力鉴定确定) 2、劳动能力鉴定办理: 按照属地原则由单位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理,劳动能力鉴定费用由伤残职工所在单位支付。 一次性赔偿金的支付标准: 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 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 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