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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学籍档案出现死档,如何解决?
释义
    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如档案遗失,可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超过择业期需重新办理存档,不超过35岁。档案留超5年需补代管费,办理手续解决档案关系。携带档案需咨询人才服务机构,遗失需补充确认。跳槽人员需与原单位协商解决档案转交问题。
    法律分析
    1、毕业生择业期为两年,如档案遗失,造成没有有按规定办理存档手续而成为“死档”,毕业后未超过2年择业期的(有的地方是3年择业期),可直接去人才市场补办存档手续。超过了择业期,则可以按照非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身份,携带身份证、学历证、户口簿等材料重新办理存档。但前提是不要超过35岁。
    2、把档案留在人才服务机构超过5年没有理会的,只需要补齐代管费、办妥相关手续,就可将档案关系理顺。
    3、自己携带档案要尽快向人才服务机构咨询,如果档案袋被打开,里面的资料需要经过相关部门核实,如果档案资料遗失,还要到原单位去补充和确认。
    4、“跳槽”人员将档案遗留在原单位长期未办理转档手续的,要与原单位协商,解决跳槽后的遗留问题,以便及时将档案转交。
    拓展延伸
    如何处理学籍档案丢失的情况?
    当学籍档案丢失时,需要采取以下步骤来处理这种情况。首先,立即向学校或教育部门报告该情况,并提供详细的丢失报告。其次,尽快联系相关部门或学校的档案管理人员,了解是否存在备份或其他可恢复的档案副本。同时,建议向学校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成绩单、证书等,以便证明个人学习经历和成绩。此外,可以向同学、老师或其他相关人员寻求帮助,他们可能有相关的证明文件或信息。最后,如果以上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可以咨询法律专业人士,寻求法律支持和建议,以保护个人学籍和权益。总之,及时采取行动、与学校合作,并咨询专业人士将有助于处理学籍档案丢失的情况。
    结语
    在处理学籍档案丢失的情况下,需要迅速采取行动。首先,向学校或教育部门报告丢失情况,并提供详细丢失报告。然后,联系档案管理人员,了解是否存在备份或其他可恢复的档案副本。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证明个人学习经历和成绩。如有需要,可以寻求同学、老师或其他人的帮助。若问题无法解决,咨询法律专业人士以保护个人学籍和权益。及时行动、与学校合作并咨询专业人士将有助于处理学籍档案丢失的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四十八条单位或者个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由县级以上档案主管部门、有关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丢失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二)擅自提供、抄录、复制、公布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三)买卖或者非法转让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的;
    (四)篡改、损毁、伪造档案或者擅自销毁档案的;
    (五)将档案出卖、赠送给外国人或者外国组织的;
    (六)不按规定归档或者不按期移交档案,被责令改正而拒不改正的;
    (七)不按规定向社会开放、提供利用档案的;
    (八)明知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而不采取补救措施,造成档案损毁、灭失,或者存在档案安全隐患被责令限期整改而逾期未整改的;
    (九)发生档案安全事故后,不采取抢救措施或者隐瞒不报、拒绝调查的;
    (十)档案工作人员玩忽职守,造成档案损毁、灭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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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12:02: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