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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2023孕妇被辞退赔偿标准
释义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单位不得以婚姻、怀孕、产假等为由解除女职工劳动合同。单位无故解除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产假前辞退职工需支付产假工资。女职工享有产假98天,多胞胎增加相应天数。产假期间的津贴和医疗费用由保险基金或单位支付。劳动合同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不得终止,应自动延续至期满。
    法律分析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1、如单位无故解除劳动合同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单位在产上假之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产假128天×津贴或工资=数额;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第7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第8条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
    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34条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结语
    《妇女权益保障法》第26条规定,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对于单位在产假前辞退怀孕职工,应支付产假工资。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5条至第8条,单位不得降低女职工工资、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享有产假和相应津贴。贯彻执行劳动法的意见第34条规定,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九十条 辞退公务员,按照管理权限决定。辞退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被辞退的公务员,并应当告知辞退依据和理由。
    被辞退的公务员,可以领取辞退费或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失业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2018修订):第十三章 辞职与辞退 第八十八条 公务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
    (一)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不称职的;
    (二)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三)因所在机关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四)不履行公务员义务,不遵守法律和公务员纪律,经教育仍无转变,不适合继续在机关工作,又不宜给予开除处分的;
    (五)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2019修订):第六章 法官的考核、奖励和惩戒 第四十二条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
    考核结果作为调整法官等级、工资以及法官奖惩、免职、降职、辞退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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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31 18:54: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