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公民对行政部门乱作为的维权途径。首先,可以向政府信访局投诉;如果投诉无果,可以提起诉讼。但是,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法律分析 行政部门乱作为,可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也可以提起诉讼。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拓展延伸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能否干预行政案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所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能干预行政案件审理。如果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干预行政案件审理,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结语 针对行政部门乱作为的问题,公民可以先向政府信访局投诉,也可以提起诉讼。同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这些措施有助于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起诉权利,对应当受理的行政案件依法受理。 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干预、阻碍人民法院受理行政案件。 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