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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离婚的原因一方不同意离婚怎么办
释义
    另一方不同意离婚,当事人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起诉离婚,由原告向被告住所地法院递交离婚起诉状、副本和证据。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法院判决离婚的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调解无效”,根据“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应由原告对双方感情破裂进行举证,并且该证据经质证后要达到法院可以据此认定双方感情确已破裂的程度。
    在不具备法定离婚理由的情况下,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离婚的,离婚涉及双方的利益,双方存在分歧时,法院会考虑给予一个和好的机会,因此第一次起诉离婚,无法定理由,对方又坚决不同意的情况下,法院判离的可能性小。
    根据法律规定,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如下: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5、一方被宣告失踪的;
    6、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证明夫妻关系破裂,当事人应当提供以下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伤情鉴定、报警记录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4、如何涉及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应提交以下证据:
    (1)一方在外居住的房屋租赁合同;
    (2)双方签订的夫妻分居书面协议,一定是要书面的,口头协议必须对方承认;
    (3)双方来往的书信、电子邮件等能证明双方感情不和分居的事实;
    (4)人证也可以,比如双方都认识的朋友或者亲戚,不过因为证人往往和为其作证的一方有利害关系及分居是夫妻“私事”,所以单独的证人证言难为法院采信,要辅佐以其他的证据。
    一、起诉离婚前准备什么证据
    起诉离婚应准备以下证据材料:
    一、证明原被告符合主体资格的证据:
    1、证明原、被告是夫妻关系的证据,如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书、户口簿以及身份证。
    2、如涉及构成事实婚姻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出具的证明等各项相关证据。
    3、证明被告下落不明的,应提交公安机关、被告住所地(或经常居住地)居委会(或村委会)的证明、登报资料等证据。
    4、一方或双方为现役军人的,提供所在部队团以上政治机关出具的证明。
    二、证明夫妻关系确已破裂的证据:
    1、如涉及家庭暴力,应提交法医鉴定、报警记录、证人等相关证据。
    2、如涉及吸毒、赌博行为的,应提交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涉及行政处罚、刑事犯罪的,应提交有关处罚决定或判决书等。
    3、如涉及有重婚行为或有配偶与他人同居的,应提交上述行为相关的结婚证、子女出生证、居住证明、相片、居委会(或村委会)、公安机关出具的证明等证据。
    三、证明有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据:
    1、证明有房产的,应提交房产证或购房合同、交款发票或出资证明。
    2、证明有银行存款,应提交开户银行名称、银行帐号、存折等;证明有股票,应提交开户券商名称及股东代码、资金帐号、股票资金对帐单等;证明有车辆的,应提交行驶证、车牌号等。
    3、证明对方在公司拥有股权的,应提交该公司的工商登记情况、出资的证明等。
    4、证明一方有债权债务的,除提交借据以外,必须有相关的证据佐证。
    5、证明夫妻双方财产有约定的,必须提交协议书等相关的证据。
    四、证明自己更适合抚养子女的证据:
    1、子女户口、出生证明、身份证。
    2、证明一方经济状况良好的,应提交工资单(或其它合法收入的证明)、有关居住情况等证据。
    3、如涉及八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的,应提交子女本人愿跟随父或跟随母生活的相关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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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6:06: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