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商品房交房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
释义 | 国家规定开发商向业主交付的商品房必须满足三大条件: 1、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 2、住宅房屋所属的楼必须取得了住宅交付使用许可证; 3、取得了新建商品房房地产权证。 一、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是什么 回迁安置房交房流程是:开发商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二、买了新房如何才可以退房 买了新房后是要在具备下列条件下购房人才可以向开发商主张退房: (1)开发商在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预售房屋; (2)开发商没有按期交付房屋; (3)开发商较大幅度变更设计规划、房屋结构、户型、空间尺寸和房屋朝向; (4)无法办理贷款; (5)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拿不到产权证; (6)房屋面积误差超过3%; (7)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是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体结构质量经核验确属不合格。 (8)房屋质量不合格导致严重影响使用; (9)开发商将房子抵押; (10)购房者的住房贷款银行没有批准,购房者和开发商对付款方式又不能协商一致,购房者可以要求退房。 三、购房钥匙能不能作为交付使用? 购房钥匙已拿不完全视为交付使用,书面通知交房视为交付使用。开发商应当书面形式通知购房者在约定时间内对房屋进行验收交接,购房者进行验收,查验建设工程质量检验合格单和商品房房地产权证,开发商提供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双方签署房屋交接书。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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