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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劳动者的分类有哪些
释义
    劳动者有下列分类:劳动合同用工中的劳动者和劳务派遣用工中的劳动者;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和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或者分为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等。
    一、签了试用期合同想辞职怎么办
    首先,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其次,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用劳动者自己请辞,用人单位也会予以开除
    最后,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二、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
    三、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什么意思
    非全日制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约定的以小时作为工作时间单位确立劳动关系的协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六条
    劳动合同用工是我国的企业基本用工形式。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前款规定的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
    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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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2: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