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只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
释义 | 不可以只签订试用期协议而不签订劳动合同。 (一)原劳动部《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八条规定:劳动者被用人单位录用后,双方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 (二)用人单位招用职工应当首先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再决定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试用期。而不是只签订试用期协议,再根据职工在试用期的表现如何而决定是否签订劳动合同。 (三)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也可以不约定。而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这样签订的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一、劳动合同是否必须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不是劳动合同中的法定条款,可以约定,当然也可以不约定。 而且,如果约定试用期,则只能在劳动合同中约定,劳动合同是试用期存在的前提条件。 法律上是不允许只签订试用期合同,而不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样签订的所谓试用期合同是无效的。 但同时试用期合同的无效,并不导致劳动法对劳动者的保护失效。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 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二、试用期离职需要提前多久 按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离职。不过如果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不支付劳动报酬、不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在此讲一下试用期的规定。按照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新录用劳动者时,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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