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甲状腺疾病是否属于继往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需要考虑保险合同中的条款、甲状腺疾病的发生时间、投保人是否隐瞒相关情况等因素。 法律依据: 1.《保险法》 第十五条 保险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一)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不履行告知义务; (二)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提出虚假要求; (三)被保险人的行为导致保险事故发生后,隐瞒或者谎报有关情况,情节严重的。 2.《民法典》 第十条 保险人和被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明确保险标的、保险期间、保险金额或者保险责任、保险费等重要内容。 第七十三条 合同当事人应当履行诚实信用原则,遵循公平原则。 第一百六十二条 保险合同生效后,被保险人发生保险事故或者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可以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 3.《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十一条 医疗保险基金不承担下列医疗费用: (五)非医疗需要的药品、医用材料和检查项目; (六)不属于医疗范畴的服务项目。 综上所述,投保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明确甲状腺疾病的情况,并在投保时如实告知保险公司。如果投保人隐瞒或者谎报甲状腺疾病的相关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同时,甲状腺疾病是否属于继往需要具体分析,保险公司也有权拒绝赔付不属于医疗范畴的服务项目。当被保险人发生甲状腺疾病的情况时,应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