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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正确处理商标使用与及时申请注册的关系
释义
    我国《商标法》第三条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第四条还规定,企业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尽管《商标法》已实施十六年了,仍有不少企业对通过商标注册取得专用权不够重视,这其中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执法单位对注册商标的保护力度不够的原因,也有整个社会对《商标法》的宣传不够的原因,更重要的是不少企业家商标意识不强,重使用、轻注册。这至少有三个隐患:
    1、当市场看好时,假冒者应运而生,难以运用法律保护自身利益;
    2、只顾使用,可能无意间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因为该商标他人已注册在先;
    3、一旦被人抢注,巨额广告投入、辛苦建立的商标信誉,可能都是在替人做嫁衣,虽然也有补救措施,如异议或请求转让,但费时又费财。在实际生活中,这方面的教训是深刻的,甚至是惨痛的。我国轮胎行业某优秀企业,产品出口欧洲,美洲、大洋洲多个国家,然而,因未能及时在这些国家注册,面临退出市场的危险,代价不可谓不大。为了防患于未然,在使用商标前,应当向商标局申请注册,待商标局核准注册后再使用。有的企业把商标局的《受理通知书》理解为注册成功是不对的,核准注册应以商标局发布《注册公告》和核发的《商标注册证》为准。也有不少企业由于不知市场前景,不愿花钱注册商标,这种心理似乎可以理解,但绝对是缺乏远见的做法。
    一、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是什么
    未注册商标的法律保护是未经允许的情况之下,是不能够使用他人的商标权的。经国家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由此看到我国的商标法律制度所保护的重点是注册商标,未注册商标是不易受到商标法律保护的。当然,对已经使用但是未注册商标的保护也做了规定。就相同或者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模仿或者翻译他人的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不予注册并禁止使用。
    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的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这些都是对未注册商标的保护规定。
    未注册商标不易受到法律保护,也并不等于未注册商标就可以不受商标法规的约束随心所欲地使用。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规定,未注册商标在使用中同样应当遵守。因为未注册商标不易受到法律保护,所以,未注册商标使用人始终处于一种权利无保障的不稳定、不完全状态,其所使用的商标随时可能因为与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而受到他人的投诉。由于使用未注册商标的弊大于利,所以提倡企业尽可能不要使用未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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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16 15:0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