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能否单独注销公司?法人是否有这个权力? |
释义 | 法人注销公司的主旨:法人不可单独注销公司,需通过股东大会商议并得到同意。注销流程包括国税、地税、银行账户销户、工商局备案、报纸刊登公告,最后由质监局注销代码证。所需材料包括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组备案确认申请书、清算报告和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清算结束后,需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确认并公告公司终止。 法律分析 法人不可以单独注销公司。公司法人代表可以注销公司。也可以委托办理,需要法人签字。但应注意条件。法人注销公司前,必须要通过股东大会各股东的共同商议,得到各股东的同意,才可以注销公司。法人解散的情形包括: 1、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3、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 公司注销的办理流程如下: 1、先到国税拿表格:按国税的要求填写、签字、盖章、缴销发票、补税后,它会收回国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国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2、拿着国税的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到地税拿表格,补税后,它会收回地税税务登记证,给一张地税注销税务登记通知书; 3、拿着两张通知书,到开户银行办理银行账户销户; 4、法人拿着上面的国税、地税、银行销户的证明到公司主管工商局办理公司注销备案; 5、选择当地一家主流报纸,刊登注销公告; 6、登报45日后,法人再次到工商局办理注销申请; 7、法人到质监局注销代码证。 注销公司需要的材料如下: 1、公司清算组负责人或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2、清算组成员备案确认申请书; 3、股东会或者有关机关确认的清算报告; 4、刊登注销公告的报纸报样。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结语 公司注销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包括税务登记注销、银行账户销户、工商局备案等。在此过程中,需要准备相关材料,如注销登记申请书、清算报告等。最后,经过股东会或法院确认并公告,公司终止。注销公司是一项复杂的任务,需要谨慎操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八十四条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十三条依照本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及其出资额的记载。对公司章程的该项修改不需再由股东会表决。 第一百七十九条公司合并或者分立,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解散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注销登记;设立新公司的,应当依法办理公司设立登记。 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十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解散: (一)法人章程规定的存续期间届满或者法人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法人的权力机构决议解散; (三)因法人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法人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登记证书,被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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