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起诉后,如果另一方没有要求法院冻结夫妻共同财产,是不会冻结银行卡的。但如果另一方有证据证明银行卡中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且有转移共同财产的动机,则可以向法院申请冻结银行卡账户,一般该财产是离婚中所涉及到需要进行分割的财产。申请人提供的担保证明法院将在两天内做出决定,通过后将立即执行冻结相关财产的银行账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规定,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第一百零二条规定,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