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用自己的身份证帮别人办理银行卡有风险。 1,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根据第六十五条第四款规定:存款人使用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否则将给予①,警告并处以1000元罚款; ②,经营性的存款人有上述所列行为的,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2,如果借给对方,用来洗钱、进行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你就相当于是帮凶,要受到连带责任的。判罚规定是:①,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②,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身份证借给别人有什么危害性 身份证是不可以借给别人的,身份证借给别人,可能会被利用做一些违法的事情。因此自己的身份证一定要保管好。 我国居民身份证法规定: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本人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公民身份号码是每个公民唯一的、终身不变的身份代码,由公安机关按照公民身份号码国家标准编制。 法律依据: 《中国人民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第二款:存款人不得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不得利用银行结算账户套取银行信用。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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