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诉讼中是否可以进行调解? |
释义 | 该段内容介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关于行政案件调解的规定。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行政赔偿、补偿以外的案件也都可以庭下或庭外达成调解,原告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后,由原告申请撤诉方式结案。 法律分析 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可以调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当然,行政案件不适用解调实际上指的是正式的审理程序中,不能适用调解审理和判决。但司法实践中,很多行政赔偿、补偿以外的案件也都可以庭下或庭外达成调解,原告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后,由原告申请撤诉方式结案。 拓展延伸 行政赔偿案件是否可以调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六十条规定,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进行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同时,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人可以达成和解。 因此,行政赔偿案件可以调解,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在行政赔偿案件中,如果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人能够达成和解,就可以进行调解并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如果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人在和解过程中未能达成一致,或者赔偿请求人认为赔偿协议显失公平,可以请求法院进行调解并重新达成赔偿协议。 总之,行政赔偿案件的调解是存在的,但是需要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决定是否可以进行调解。同时,行政赔偿案件也可以通过和解达成赔偿协议,但是和解的结果需要得到法院的确认。 结语 虽然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行政赔偿和补偿案件可以进行调解。在行政诉讼中,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在司法实践中,很多行政赔偿、补偿以外的案件也都可以庭下或庭外达成调解,原告达到自己的利益诉求后,由原告申请撤诉方式结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七章 审理和判决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六十条 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不适用调解。但是,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