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被害人在诉讼中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权,则不能再在该案件中申请。但如果被告不同意该赔偿意见书,或者赔偿意见书中的赔偿金额过低,被害人可以再次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五条规定:“被害人在刑事诉讼中放弃了附带民事赔偿请求的,不得再向人民法院提出民事诉讼请求。”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被害人可以在刑事诉讼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范围、程序和标准,适用民事诉讼的有关规定。” 3.《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受害人对损害赔偿或者赔偿数额有异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